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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尾分局發布100年4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綜合宣導科
  • 發布日期:100-05-23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5.23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公佈100年4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請民眾注意行車安全
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100)年4月份發生A1交通事故2件2人死亡,A2交通事故96件,較去年同期1件1人死亡,增加1人死亡。為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特公佈轄內5大易肇事路段路段、時段、年齡及5大易肇事原因,希望民眾遵守交通規則,減速慢行,注意行車安全,共同降低傷亡交通事故發生。
警方調查本轄100年4月份5大易肇事路段如下:
一、 虎尾鎮三合里舊部5號前(A1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
二、 虎尾鎮埒內里埒內255之1號前(A1交通事故1件1人死亡)
三、 虎尾鎮林森路段(A2交通事故4件5人受傷)
四、 虎尾鎮市區道路(A2交通事故10件18人受傷)
五、 元長鄉元東路路段(A2交通事故2件2人受傷)
本轄5大易肇事原因如下:
一、 未注意車前狀態25件(23.6%)
二、 左(右)轉彎未依規定23件(21.7%)
三、 未依規定讓車21件(19.8%)
四、 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6件(5.7%)
五、 酒後駕車5件(4.7%)
經分析統計易肇事發生時段以10-12時24件為最多,14-16時19次之。發生年齡以20-24歲25人(13.3%) 為最多、18-19及30-34歲各為19人(10.1%) 次之。
酒後駕車發生交通事故率仍然甚高,且造成A1死亡事故2件2人死亡(分別為酒後駕車自撞及行駛對向車道),酒駕行為就像道路上的不定時炸彈,容易引爆並累及無辜、害人害己,呼籲民眾務必酌留一人指定駕駛或打110由警方提供代叫計程車接送平安返家,警方將強化酒駕取締勤務強度與密度,期盼所有縣民知所警惕,共同努力,保障縣民生命財產安全。另經統計發生交通事故年齡以18至24歲44人為最高,呼籲年輕人駕(騎)車行駛於道路應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