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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斗南警以監視器追車以車追人破獲肇事逃逸案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綜合宣導科
  • 發布日期:100-06-22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0.06.22
於6月15日下午16時許在斗南鎮文昌路與建國二路口,發生1件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造成蔡姓女駕駛受傷送醫,案經斗南分局斗南派出所認真查證,鍥而不捨調閱路口監視器,終發現可疑車輛,並通知車主到場說明,肇事逃逸張姓男駕駛,眼見警方播放肇事當時之監視器畫面,及比對兩車撞擊痕跡,張男見證據確鑿、法網難逃,坦承肇事逃逸,全案於昨(20)日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蔡女於15日自己一人騎乘輕機車欲返回彰化縣,行經文昌路與建國二路口時,遭一部深色自小客車撞倒,不料該自小客車駕駛人竟未下車查看救護並逃離現場。斗南分局斗南派出所員警據報後到場處理,見蔡女全身多處傷口且右腳骨折,即通報救護車將傷患送醫急救。而由於事故發生突然,蔡女並未記下肇事車輛車牌,僅知肇車輛為深色自小客車,車號不詳,且經目擊者表示,該車往嘉義縣大林鎮方向行駛逃逸,目擊者亦未記下車號。

案經斗南所所長馮耀振率員積極訪查肇事地點附近民眾,依肇事車輛可能逃逸路線,調閱各路口監視器錄影帶畫面過濾,幾經清查比對,鎖定可能涉案車輛,發現乙輛車頭前保險桿受損的豐田牌自小客車嫌疑最大。警方通知張姓駕駛人(55歲)到案說明,經警方播放所調閱到的監視器畫面給張員看,又加上仔細比對兩車撞擊痕跡,張員見證據確鑿、法網難逃,始坦承因為發生交通事故當時,心中驚慌失措,因而逃離現場,全案宣告偵破。
斗南分局接獲本案後即以鍥而不捨之精神,於昨(19)日將肇事者繩之於法,還給傷者及家屬公道,警方仔細蒐證,順利偵破,深獲民眾好評,充分顯現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精神。
斗南分局長陳吉政表示:駕駛人要有駕駛道德,不可泯滅天良,一個事故發生,毀滅一個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呼籲駕駛人尊重生命,路上行人如親人。陳分局長籲請民眾隨時注意身邊可疑人、事、物,若發現可疑,請打110或本分局報案專線電話:5970544,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良好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