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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社會處緊急澄清報載「寶馬變國產車 縣府認定鬧笑話」新聞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0-07-13

有關自由時報今(13)日A14版報導,「寫中文即國產,英文即進口,以行照記載,判讀不符事實,讓寶馬變國產車,縣府認定鬧笑話」新聞乙則,縣府社會處澄清說明如下:
一、本縣辦理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各項生活津貼審查已行之多年,判讀上亦有一定規範與認知,有關辦理中低收入家庭內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全民健康保險補助審查,其汽車價值計算係比照低收入戶汽車價值之計算,5年內(2006)購買之國產汽車須計入其價值;而進口車則不限年份及汽缸總排氣量,一律檢附2間(含)以上民間中古車行估價單或1份汽車商業同業公會估價單,再核算其價值。
二、另有關進口車之認定係指國外生產進口未在台製造者;國產車之認定則是在台製造或組裝者(不管零件來自何方…),另本府亦未曾向公所述說寫中文即國產車,英文即進口車或以行照記載判讀等。
三、惟若在審查過程中有任何疑義、疏漏或須澄清事項,民眾或公所均可告知承辦人員,本府會主動查明事實,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