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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縣府社會處緊急安置大埤受虐阿嬤,對違反扶養照顧老人義務者從重開罰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新聞處
  • 發布日期:103-09-2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3.09.27
有關今日報載「人間悲劇,二畜虐嬤瘦成皮包骨」事件,雲林縣政府昨(26)日已立即派員將受虐阿嬤送醫無礙後安置妥適,另對疑似施虐者(阿嬤的孫子)進行調查如確認違反老人福利法規定,將依法處以罰鍰新台幣十五萬元整;及施以四小時以上二十小時之家庭教育與輔導課程;另安置所需之費用,並向疑似施虐者求償;調查後如涉及刑責,將依法移送法辦。

社會處表示,依據老人福利法第五十一條規定:「依法令或契約有扶養義務而對老人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遺棄。二、妨害自由。三、傷害。四、身心虐待。五、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老人獨處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如涉及刑責者,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縣府將查明有無涉及刑責,如事證確鑿,將對施虐者移送法辦。

社會處長丁彥哲指出:對違反扶養照顧老人義務者,將採從重處罰處置方式,本次事件將依法處以罰鍰外,另對施虐者依老人福利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施以四小時以上二十小時以下之家庭教育與輔導。前項家庭教育與輔導,如有正當理由,得申請原處罰之主管機關核准後延期參加。不接受家庭教育與輔導或時數不足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再通知仍不接受者,得按次處罰至其參加為止。

傳統觀念,認為「家醜不外揚」、「法不入家門」,許多受虐長者選擇隱忍。社會處呼籲,除長者應主動尋求協助之外,請民眾平日多關心家人及週遭長輩,才能有效預防老人被虐待情事發生。如長者有受虐情形發生,應及早尋求協助,可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5519878或撥5522670通報;民眾如有發現類似受虐案件,更應發揮高度愛心協助通報,以期受虐老人接受最妥適之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