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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雲縣便民施政—統合每月15日發放社福補助及津貼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4-01-07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1.07
雲林縣長李進勇為擴大照顧、關懷弱勢朋友,要求社會處針對縣政府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各公所發放日期不一,造成民眾生活上資金運用不便;因此社會處已研議具體可行方案並擬妥「幸福有感!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統一發放日期整合計畫」,並於近期將函請各鄉鎮市公所統一發放日期訂為每月15日。
社會處表示,目前社會處發放的各項補助及津貼包含有:低收入戶生活補助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與特別照顧津貼、兒童少年生活扶助等,其中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規定各鄉鎮市公所應於每月15日發放,其他各項社福補助或津貼規定各鄉鎮市公所應於每月25日前發放,造成受領補助民眾資金調度的不便,並影響其生活需求,已請各鄉鎮市公所統一發放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的措施,使民眾對政府的施政有感。
社會處指出,目前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發放由縣府定期於每月7日以前撥款到各鄉鎮市公所公庫,各鄉鎮市公所再依作業程序發放至各受補助民眾帳戶,由於各鄉鎮市公所對於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發放日期不一,造成一縣多制,迭生民怨,因此研議自104年元月起先行試辦三個月,請各鄉鎮市公所統一於每月15日發放,使民眾更能有效地運用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並發揮各項社福補助及津貼最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