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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雲林縣政府禁燒石油焦及煤政策並未改變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4-03-0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4.03.06
今(6)日上午環保相關團體至雲林縣政府表達關心禁燒石油焦及煤相關議題,雲林縣政府的政策立場說明如下:
一、縣府禁燒石油焦及煤政策不變:雲林縣政府重視環境汙染問題,針對禁止燃燒石油焦及煤,以防排放汙染物質的立場並未改變。目前縣環保局已依立法程序規定,辦理自治條例制定,預計今年三月完成草案擬定,並舉辦相關公聽會等程序,俟送議會審議通過,完成立法,即能據以停發相關許可證。
二、加嚴審核六輕到期之許可證:於自治條例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之前,縣府針對相關業者今年將到期之生煤、石油焦之使用許可證,若提出展延申請,環保局將會依相關法令、標準及行政程序法之規定並訂定相關作業準則嚴格審核。
三、加嚴審核之原則:未來在相關許可證之審查將秉加嚴原則,1.審查小組將廣納專家學者及公民之意見進行周延審查,2.許可證期限核給縮短為二年,3.核減許可量及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