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幸福的夕景

雲林縣垃圾破袋稽查,未落實分類者將告發處分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1-20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5.01.20
為落實垃圾分類並減少垃圾量,雲林縣環保局加強各鄉鎮市垃圾破袋稽查工作,並要求分類不確實的民眾將垃圾攜回,分類確實後再交清潔隊。1月18日環保局進行稽查民眾垃圾分類情形明顯有改善,但仍有一民眾未將垃圾分類即丟進垃圾車中,環保局查獲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處分。

105年1月1日至1月17日各鄉鎮市進行破袋稽查,發現民眾違規率平均約4成以上,其中發現多數為手搖飲料杯、便當盒、廚餘等資源混在一般垃圾。目前雲林縣垃圾分類共分三類,除由一般垃圾外,塑膠類、紙類…為資源回收類,果皮、菜葉…為廚餘。

環保局為加強垃圾分類工作,由學校開始做起,再由學校學生將宣導單帶回給家長,希望能落實到家戶垃圾分類,環保局林長造局長表示垃圾送外縣市處理時,當地環保局亦會針對垃圾分類情形進行稽查,如發現分類未落實,將處分並全車退運,環保局也提醒民眾,未落實垃圾分類、資源回收工作,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環保局及鄉鎮市公所將加強稽查,以落實垃圾分類及減少垃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