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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弱勢族群春節資金需求 雲林縣今年度各類社福補助(津貼)調高補助額度并提前於2月5日發放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1-2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1.26
雲林縣政府自今(105)年1月1日起,調整各類社福補助(津貼),同時為了讓本縣各類別弱勢族群過年前如期領到補助或津貼,縣府社會處已函請各鄉鎮市公所務必在春節前一日(2月5日),將各類津貼如期發放,縣長李進勇并先祝賀全體縣民新年快樂。

李縣長表示,今年1月份相關社福補助(津貼)原統一訂在2月15日發放,考量弱勢民眾年關資金需求,縣政府已完成行政作業程序以及調度資金,訂於2月5日如期發放,目前有低收入戶6,976人、身心障礙者1萬7,828人、中低收入老人5,321人、申領兒童少年生活扶助3,171人,總計約3萬3,296人受惠。

李縣長指出,因應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成長3.65%,縣政府自今(105)年1月1日起調整各類補助(津貼),如低收入戶第1款家庭生活補助原1萬244元調整為1萬618元,第2款家庭生活補助原5,900元調整為6,115元,第2、3款兒童生活補助原2,600元調整為2,695元,第2、3款高中(職)以上就學生活補助原5,900元調整為6,115;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1.5倍以下原7,200元調整為7,463元,1.5倍~2.5倍原3,600元調整為3,731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非低收輕度原3,500元調整為3,628元,非低收中度以上原4,700元調整為4,872元,低收中度以上原8,200元調整為8,499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原1,900元調整為1,969元,透過津貼的升級,更可落實全面照顧關懷縣內弱勢民眾。

社會處長丁彥哲表示,105年度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總清查工作已經如期在105年1月20日前完成,並已通知各鄉鎮市公所,可讓本縣各類別弱勢族群在農曆春節前夕領到補助款(津貼)趕辦年貨或添購新衣,過個和樂平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