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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流感 放寬抗病毒藥物使用條件適用期限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3-18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3.18
近日B型流感占所有流感人數比率上升,雖重症風險較A型流感低,民眾仍須提高警覺,面對B型流感人數持續上升,衛生局長吳昭軍表示流感抗病毒藥物使用,放寬為只要有發燒等類流感狀況,且高度懷疑是流感就可用藥。呼籲幼童、長者與慢性病患等為流感併發重症高危險群,如出現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缺氧、嘴唇發紫或變藍)、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活動力低下,或高燒持續72小時等徵兆,應戴口罩儘速至大醫院就醫。

據疾管署昨(17)日會議中接受委員建議,考量目前國內流感疫情未歇,為提供民眾及時的用藥需求,本流感季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適用期限,將由原訂3月31日延長至4月30日。如經醫師評估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無須自費進行快篩,即可依醫師專業判斷開立公費藥劑(克流感或瑞樂沙皆可),請醫師善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減少疾病傳播及重症與死亡的發生。另下個流感季公費流感疫苗除原有接種對象外,將視疫苗採購量放寬接種對象,優先接種順序分別為未滿50歲高風險慢性病患及高BMI(≧30)者、生產完6個月內之婦女、50至64歲健康成人及13至18歲青少年(國、高中生)等。

衛生局目前協調轄內6家醫院增設「類流感特別門診」,以因應民眾就醫需求。並請醫師提高警覺儘速通報,對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條件民眾及早給藥,以減少流感併發重症及死亡個案發生。

本縣類流感特別門診及62家公費抗病毒藥劑合約醫療院所,可至本縣衛生局全球資訊網-公布欄-公告查詢(http://www.ylshb.gov.tw/)或電洽衛生局05-5343917 將有專人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