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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雲林地政溫馨系列再一樁 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公告及提醒通知作業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5-05-04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105.5.4
為配合內政部推動地籍清理政策,健全地籍管理,確保土地權利,促進土地利用。縣府地政處所轄北港地政事務所自本(105)年3月底展開「105年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公告及通知作業」,公告期間自105年04月01日至105年06月30日止,公告於北港地政事務所及北港鎮、元長鄉、口湖鄉、四湖鄉、水林鄉等五鄉(鎮)公所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為期三個月。此外,通知單並於105年03月31日以雙掛號方式寄交受通知之當事人,提醒相關民眾注意查收及配合辦理。

地政處表示,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地政機關全面清理縣內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查明後公告請繼承人於3個月內聲請登記;為減低逾期仍未聲請者,遭列冊管理。甚至受管理期間逾15年,仍未聲請登記者,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再遭依法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致影響自身權益,縣府及地政事務所除辦理公告週知外,並就尚未如期辦竣繼承登記者,通知其法定繼承人,協助提醒維護其權益,讓民眾感受縣府及地政機關用心與窩心。

倘民眾有相關疑問,可直接電洽本縣北港地政事務所服務電話:(05)7836196轉分機110諮詢,亦歡迎上網至該所網站民意交流區發問(http://beigang.land.yunlin.gov.tw/index.asp),將有專人儘速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