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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打造友善職場 雇主提供性騷擾受害人心理諮商服務有補助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
  • 發布日期:113-03-28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13.03.28

性別平等工作法相關條文修正施行後,明確規範雇主「因接獲申訴」或「非因接獲申訴而知悉」性騷擾事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雇主除應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糾正行為、避免性騷擾事件再度發生,亦必須提供或轉介法律諮詢、醫療或心理諮商、社會福利資源及其他必要之服務,且依據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第6條規定,僱用受僱者500人以上的雇主,因申訴人或被害人之請求,應提供至少2次心理諮商協助。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表示,為協助雇主辦理職場性騷擾防治及採行糾正補救措施,落實性別平等,本府自即日起辦理雇主提供職場性騷擾心理諮商費用補助,由雇主提供並協助遭受職場性騷擾申訴人或被害人,向合法心理諮商服務機構及心理師進行諮商,每次諮商時間達40分鐘以上,單次可補助新臺幣2,000元,最多補助4次。相關心理諮商資源,可至「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 (https://pse.is/5mw4w9)查詢使用。雇主只需要備齊申請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向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申請費用補助。申請表單電子檔請至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網址:https://labor.yunlin.gov.tw/cp.aspx?n=6378 )下載。

 

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張世忠處長重申,凡事業單位雇主接獲性騷擾申訴時,均應至勞動部職場性騷擾案件通報系統(https://shwn.mol.gov.tw/personal/login )進行線上通報,並對性騷擾事件進行調查,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後續亦應將案件處理結果通知地方主管機關,以打造性別友善的工作職場,雇主如未善盡相關防治責任,經查證屬實者,最高可裁處新台幣100萬元並公布姓名等行政處分。

 

如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來電本府勞動暨青年事務發展處(05-5522816或05-552361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