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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稅務局澄清 房屋稅免稅條件不是屋齡,而是房屋現值

  • 類別:新聞類
  • 發布單位:公共關係科
  • 發布日期:109-05-26

雲林縣政府新聞參考資料 109.05.26

今年房屋稅於5月1日開徵,邇來有不少民眾誤會只要房屋老舊、屋齡高就可以免稅。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其實房屋稅免稅的條件並不是看屋齡,而是以房屋的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今年開始住家房屋現值11萬2千元以下免繳房屋稅。


雲林縣縣長張麗善為了減輕縣民經濟負擔,於去(108)年召開三年一次不動產評價委員會的同時,已將房屋稅免徵標準也就是住家房屋現值,由原本的10萬4千元提高至11萬2千元,並自今年開徵適用。稅務局表示,因為房屋會折舊,所以房屋現值會逐年降低,約可提早3至4年即可免徵房屋稅。


稅務局澄清,老舊房屋免徵房屋稅的條件,必須是房屋實際上做「住家使用」,且「房屋現值在11萬2千元以下」才可以免稅,如果是做營業使用或空置時,就不適用免稅,另外,也不是單純以房屋經歷年數就認定是老舊房屋免稅,房屋縱使超過40年或50年,如果房屋現值還超過免徵標準,仍然要繼續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今年房屋稅繳納截止日順延至6月1日,營利事業或個人如有受疫情影響,致短期內收入驟減,不能在期限內繳清稅款者,可向稅務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延期最長可延1年,分期最多可分36期(3年)。


稅務局特別以稅單為範例,讓民眾了解課稅現值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如果還有相關疑問,可撥打本縣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0800-56-6969、0800-78-6969,我們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