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雲林縣各機關單位同仁法治素養,司法院與雲林縣政府行政處謹訂於1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4時40分於雲林縣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會議室舉辦「114年公證法治教育研習-我國公證實務簡介」。
雲林縣謝淑亞副縣長表示:與時俱進,充實專業職能,提供優質服務,為公務人員五大核心價值之一環。因為公證制度係藉由公證人之行為賦予公證事項之證明力,具有比一般文書更強之證據力,重在預防訴訟,減少訴訟紛爭,並且具有以下三種益處:(一)有堅強的證明力。(二)有強制執行力。(三)有案可查。故舉凡租賃、買賣、贈與、僱傭、認領、遺囑及其他法律行為或私權事實能體驗者,均可作為公證之標的。為加強推展公證法治教育,使本縣公務人員能適時指導民眾妥適運用公證制度,本府與司法院合作辦理本次研習。本次蒞臨指導的講師陳美琳講座,擁有深厚的法律學養與豐富的公證實務經驗,畢業於輔仁大學法律系法學組,並取得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學位,目前擔任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公證法兼任講師。陳老師曾服務於台北、新北、花蓮等地方法院,積累了豐富的司法經驗,並且自100年起擔任台北地方法院公證人至今,同時也活躍於中華民國公證學會,擔任理事一職,也常在各公務機關講授法律課程,理論與實務兼具,對本次研習主題胸有丘壑,俾利促進雲林縣各機關單位同仁法治素養。
行政處代理處長游淯棋指出:期望透過本次法治教育研習,精進公務人員法律素養,進而能作成正確的行政行為,以增進人民對政府機關的信賴,圓滿達成政策目的,以創造雲林上場之美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