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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幸福的夕景

轉知有關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0年單親培力計畫第二階段公告

  • 分類:其他業務
  • 發布單位:新聞行政科
  • 發布日期:110-08-27

內容


一、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0年9月7日至110年10月6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02-2321-2100轉112。

公告字號

公告依據